【5.大中观系列 • 四重缘起深般若 • 第3章 弥乐瑜伽行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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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讲 法相
(一)前言
法相建立三自性相,即是:遍计自性相(parikalpita-svabhava)、依他自性相(paratantra-svabhava)、圆成自性相(parinispana-svabhava)。《摄大乘论》(Mahayana- samgraha)即说这三自性相是“所知相”。不过,这“所知”实包含三个层次,《摄大乘论·无性释》说——
此所知相,略有三种。谓一切法要,有“所应知”、“所应断”、“所应证”差别故。[注2]
这即是说,悟入遍计自性相即是知所应知、悟入依他自性相即是知所应断、悟入圆成自性相即是知所应证。这即是依法相而修证的三个层次。
所以世亲在《三自性判定》(Trisvabhava-nirdesa)中说(依拙译)——
了知此真义 如次第顿悟
遍知及遍断 证得三性相
遍知无所得 遍断离所现
无二可得故 证得即现前
世亲说悟入三自性相的次第,是由遍知而无所得、由遍断而离所现、由证得而现证无二。逭即是于修证中,用三无性来超越三自性相。
三无性,具称相无自性性(laksana-nihsvabhavata)、生无自性性(utpatti-nihsvabhavata)、胜义无自性性 (paramartha-nihsvabhavata)。其所无,为无三自性相的自性。
这即是说,由相无自性性来现观遍计自性相,从而现证其无自性,唯是遍计,这种修证即知其所应知,是为遍知。
由生无自性性来现观依他自性相,从而现证其无自性,唯是依他,这种修证即知其所应断,是为遍断。
由胜义无自性性来现观圆成自性相,从而现证其无自性,唯是圆成,这种修证即知其所应证,是为证得。
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说,三自性相都无自性。这即是说,蕴处界一切法,可以成立其为法相,但却不能成立其为有自性的法相。这已包括轮回涅槃一切法。
这样说,唯识今学家可能会反对,因为他们认为圆成自性相是真实(非无自性),玄奘在翻译“圆成性”一词时,还加一个“实”字上去,成为“圆成实性”,所以他们一定不同意,由胜义无自性性可以现证其为无自性。
这就即是弥勒瑜伽行跟唯识今学,在修证上的决定差别了。
我们且看看瑜伽行的说法。世亲论师在《佛性论》中说(依真谛译)——
三无性者,一无相性、二无生性、三无真性。此三性摄如来性尽。[注3]
此中“无相性”可视为“相无自性性”的异译、“无生性”可视为“生无自性性”的异译,二者差别不大。可是,“无真性”与“胜义无自性性”比较,差别即大。说“胜义无自性性”,未必即否定圆成自性相的自性,因为可以这样说:正因为它是胜义无自性性,所以才名之为“圆成实”,圆成实即是“胜义”,即是“无自性”。但当说“无真性”时,便不能说:正因为它无真性所以才名之“圆成实”。明明已说“无真”,怎能又“圆成实”呢?
因此,世亲的说法与唯识今学实有差别。《佛性论》又说——
无相性者,一切诸法但名言所显,自性无相貌故,名无相性。
无生性者,一切诸法由因缘生故,不由自能生,自他并不成就故,名无生性。
无真性者,一切诸法离真相故,无更别有实性可得故,名无真实性。[注4]
由此可知,世亲并不将圆成自性相看成是“真相”与“实性”,所以才说名为“无真实性”。这“无真实性”,可解读为“无胜义自性”,但却跟唯识今学家所理解的“胜义无自性性”有开合。
为了说明这重开合,笔者不妨岔开话题,举一个例。因为必须要弄清楚弥勒瑜伽行与唯识今学的差别,然后才可以说瑜伽行的修证。
玄奘译《解深密经》,有此一节经文——
云何诸法胜义无自性性?
谓诸法由生无自性性故,说名无自性性。
即缘生法亦名胜义无自性性。
何以故?
于诸法中,若是清净所缘境界,我显示彼以为胜义无自性性。依他起非是清净所缘境界,是故亦说名胜义无自性性。[注5]
这节经文的后一句真的不能解读,既然“清净所缘境界”名为“胜义无自性性”,何以“非是清净所缘境界”,“亦说名为胜义无自性性”呢?
但若比对藏译,这句经文可改译如下——
于诸法中,若是清净所缘(境界),我显示彼为胜义[自性],而依他相非是清净所缘[境界],是故说为无胜义自性。
这样一来,问题便得到解决了。我们试将真谛所译的“无真性”替代入去,那就更容易理解——
于诸法中,若是清净所缘境界,我显示彼为“真性”,而依他相非是清净所缘境界,是故说为无真性。
所以,我们很难同意唯识今学学人的解释,将“胜义无自性性”分成二截,说“圆成实性”即是“胜义”、即是“无自性”。若依经文理解,它是清净所缘境,所以可说为“胜义自性(真性)”,但这“胜义自性”其实亦非实有,所以才须要建立“胜义无自性性(无真性)”来超越。
唯识今学学人将“胜义无自性性”分为“胜义”与“无自性”二义,可能是由《解深密经》这节经文而来,它说——
复有诸法圆成实相亦名胜义无自性性。
何以故?
一切诸法“法无我性”名为“胜义”,亦得名为“无自性性”,是一切法胜义谛故,无自性性之所显故。由此因缘,名为“胜义无自性性”。[注6]
但若比对藏译,则可稍作改动——
一切诸法之“法无我性”,可名为“无自性性”,是为胜义。胜义即由一切法自性之无有所显故。由此因缘,名为“胜义无自性性”。
所以一切法之无自性性便即是胜义;名为胜义,正由现证一切法自性为无有而显示,所以二者实为一事,不能说“圆成实性”即是“胜义”(由是不应超越),即是“无自性”(由是无可超越)。
由以上所言,即知弥勒瑜伽行三自性相与三无性的关系,并非“遍计所执自性相有相无自性性”;“依他起自性相有生无自性性”;“圆成实自性相有胜义无自性性”。
应该说——
遍计自性相实无自性,由现观相无自性性而可现证;依他自性相实无自性,由现观生无自性性而可现证;圆成自性相实无自性,由现观胜义无自性性而可现证。
这即是笔者之所说,由三无性,超越三自性相,即使圆成自性相亦应超越。
下来即说超越。